泰国网络警察第四分局第二调查组在达府美索县逮捕一名20岁男子。警方称,他涉嫌以报酬为诱饵,诱骗一名15岁初中生开设3个线上银行账户,并将账户交给诈骗团伙使用。警方目前将这3个账户与5起投资诈骗案件联系起来,涉案损失总额超过67.5万泰铢。
案件由受害学生的家长向警方求助引发。家长称,孩子在他人诱导下开设了线上银行账户。警方调查后表示,嫌疑人以“借用账户接收私人存款”为由接近学生,承诺支付2500泰铢作为报酬。
涉案账户如何开设
警方通报称,嫌疑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机,插入学生的SIM卡,下载并安装银行应用程序。他还以登记为由借用学生的身份证,诱使学生再开设两个线上银行账户。加上此前开设的一个账户,共计3个。
警方初步查明,这些账户已被用于接收投资诈骗受害者的资金。目前,警方将账户与5个案件编号关联,损失总额超过67.5万泰铢。通报没有说明各案的具体损失金额。
嫌疑人供述与调查进展
警方称,嫌疑人初步供称,他通过视频通话受一名男子雇用,每开设一个账户可获得约1万泰铢报酬;账户及已注册银行应用程序的手机随后交给同伙。警方还表示,嫌疑人通常在夜间前往青少年聚集的场所,以金钱引诱目标开设账户。警方称,此前已有数十名青少年和民众受骗。
嫌疑人于10月18日被捕。警方依据的是美索府法院10月12日签发的逮捕令。通报所列涉嫌罪名涉及为技术犯罪或其他刑事犯罪提供、招揽或宣传买卖、租赁、出借银行账户、电子卡或电子账户。案件仍在调查中,相关指控尚待司法程序处理。
警方表示,正扩大调查,冻结被诱骗开设的学生及民众账户,并追查、逮捕其他团伙成员和幕后人员。网络警察局长提纳功·朗马警中将提醒家长和青少年,不要因报酬诱惑而开设账户或出借身份证、ATM卡、SIM卡及银行应用,以免账户被用于接收犯罪资金。



